“唰唰……嘭嘭嘭……”
两人激烈交手,越打越快,若是普通人来旁观,基本上看不清他们的动作,只能看到两团模糊的人影往来交替。
加持在剑身的法力碰撞之下四散飞射,打在地上发出声声爆鸣,炸起一蓬蓬泥土。
这还是因为他们并未全力以赴,只是输出一股法力护住剑身,以免其在碰撞中受损。
若两人都全力出手,一般人恐怕连旁观都没资格,因为他们连两人交手的余波都承受不住。
马叮当是个骄傲的女子,杨翼飞明说不会使用其他手段,只用近身剑法交手,她也同样不用其他手段,就跟他比剑法。
她本就是近几百年来,马家这十几代传人中资质最好,悟性最高的一个,一度被马丹娜称为最有机会打败将臣的马家传人。
她今年才十八岁,便已经拥有了马丹娜三十多岁时才拥有的修为。
直到二十年后又出了个马小玲,她创下的记录才被打破,不过马小玲是驱魔龙族创始人马灵儿转世,先天上本就占了很大优势。
两人这一战可谓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双方都感痛快至极。
杨翼飞一开始出手还略有些生涩凝滞,手忙脚乱,随着交手的时间推移,慢慢变得从容不迫,招式转圜间如行云流水,圆融自如。
当然了,所谓的棋逢对手,是在杨翼飞没有运用多少修为,只是单纯比拼剑法的情况下,否则他随便一个爆发,马叮当就得当场扑街。
不过那样一来就没有意义了,马叮当和马丹娜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对手,他总不能去跟马丹娜交手。
他需要的是磨练自己的近战能力,以应对未来与自己修为相当,甚至更强的对手,又不是要跟马家传人比个高低,拼修为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叮叮叮……唰……”
又一次错身而过,马叮当开口道:“可不可以让我见识见识青云剑诀的真正威力?”
杨翼飞眉头一挑? 微笑道:“好啊!那你要小心了。”
"Whew"
输出的法力微微加大了一些? 黑炎剑上火光微盛,一截黑中带红的剑芒自剑尖延伸而出。
杨翼飞手腕连翻? 黑炎剑在身前舞出一片剑幕? 向马叮当当头罩了过去,剑幕密不透风? 毫无破绽。
"Impressive."
"Ang" (Chinese character)
马叮当赞了一声,手中碧水龙吟同样是蓝光一盛? 传出一声响亮的龙吟。
幽蓝剑身引处? 道道手臂粗细,五尺来长的蓝色龙影于她身前盘旋飞舞,看似杂乱,却绝不会发生互相碰撞的情况。
"Bang Bang Bang Bang..."
密集的爆鸣声在剑幕与群龙碰撞的位置响起? 劲气四溢? 这片草坪被进一步摧残。
如果说刚才散射的劲气余波如同冲锋枪子弹打出的效果,那么现在就是重机枪。
“驱魔龙族,果然有独到之处,再试试我的破魔剑气。”
"Swish swish swish..."
借着碰撞后各自飞退出一段距离,见马叮当似乎并未受到反震的影响? 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杨翼飞也打出了性子? 当下仙剑连挥,连绵不绝的剑气挥洒而出。
马叮当怡然不惧? 纵身而起,苗条纤长的娇躯在离地近丈的半空回旋翻转。
道道有龙形缠绕? 与碧水龙吟本体一模一样的幽蓝色剑影飞射而出? 针尖对麦芒的对上了杨翼飞的剑气。
"Bang bang bang..."
在杨翼飞的刻意把控下? 两人又一次平分秋色,马叮当旋身落地,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这一次交手,两人一打就是半个多小时,交手不下千招,此时马叮当额头已经见汗,杨翼飞却依旧云淡风轻。
见马叮当似乎有些累了,杨翼飞主动开口笑道:“打了这么久,我有点累了,休息一会儿吧!”
马叮当看出杨翼飞根本就没有多少消耗,对他修为之深厚,心里是有数的,暗暗佩服不已。
而他主动说自己累了,提出休息,是在照顾她的面子,可谓是风度翩翩,她高兴之余,又有些哭笑不得。
将碧水龙吟插回腿上的皮套中后,她开口笑道:“是我累了,你根本还没尽力吧?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不用照顾我面子,我内心还没那么脆弱。”
这个男人真的很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不敢贸然用完美这两个字,但至少在他们相处的时间里,她真的没发现他身上什么缺点,反而到处都是闪光点。
杨翼飞耸耸肩,一边走向马叮当,一边微笑道:“也没有啦!这场切磋我打得很痛快,对我帮助非常大,我得对你说声谢谢。”
马叮当正色道:“你的资质悟性真的很可怕,我能看出,你以前应该没怎么经历过近身搏斗,经验方面十分不足。”
“但是这一场切磋,我能清晰的感受到,你的进步速度堪称恐怖,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学习适应能力可以这么强的。”
“呵呵,或许我的大脑开发度比较高吧!”杨翼飞笑了笑,和马叮当并肩往上走了一段,到一旁倾斜度很小的斜坡上坐了下来。
如今已是秋季,草地不再青绿,慢慢变得干枯焦黄,但也因此地面比较干燥,坐在地上十分舒适。
“阿飞,你每天除了修炼,还做些什么啊?”
杨翼飞道:“看看书啊!玩玩音乐啦!偶尔去非洲打打猎啦什么的,我是个军迷,很喜欢玩枪。”
马叮当失笑的摇摇头,道:“倒是很少有男孩子不喜欢玩枪的,自古以来,男人的浪漫似乎就是武器和座驾,古代男人喜欢宝剑骏马,现代男人喜欢军火豪车。”
杨翼飞哈哈一笑,双手枕到后脑勺躺了下去,道:“你说得没错,男人其实是一种非常单纯而专一的动物,几千年都不会变。”
“女人就不同了,人们总说女人心,海底针,就是因为女人太过善变。”
马叮当不服气的道:“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专一的,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善变,你这样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杨翼飞施施然道:“我这样说自然是有我的理由的,你看啊!18岁的少女,一般会比较喜欢阳光帅气一点的同龄男生,因为同龄才有共同语言。”
“28岁的女人,则是喜欢比自己大一些的男人,因为比自己大,就会更懂得照顾自己。”
“38岁的女人,喜欢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人,年轻帅气的反而看不上了,因为如果不是富二代,年轻就代表了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
“我说的你认同吗?”
马叮当想了想,颔首道:“差不多吧!虽然不能说百分之百,但大部分女人都是这样,难道这不对吗?”
杨翼飞笑道:“我没说这样不对,可这样不恰恰说明了女人的善变吗?一点都不专一。”
“男人就不同了,18岁的男生,喜欢18岁的女孩,28岁的男人,依旧喜欢18岁的女孩,38、48、58……一直到死,男人都是喜欢18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专一?”
“噗……你这家伙……呵呵呵……”
听完杨翼飞的话,马叮当顿时笑喷,可笑了一阵后,她忽然止住了笑声,沉默片刻,开口道:“那你也是这样的吗?”
“呵呵……”杨翼飞轻笑一声,道:“开个玩笑而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个男人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呢?”
“这种喜欢只是一种异性相吸的欣赏之情,并不代表男人的择偶观,女人外表的美丽犹如昙花一现,虽然很惊艳,但也很短暂。”
“可是气质却像一杯上好的咖啡,香醇经典,让人越品越着迷,经久不息,所以我更看重女人的气质,18岁的女孩,又怎么能拥有38岁女人的气质?”
说到这,杨翼飞微微偏头,看了看马叮当的俏丽侧脸,声音变得柔和万分:“我爱上的女人,她18岁时,我会保持着我的阳光帅气,爱她所爱,思她所思,努力跟她有共同语言。”
“28岁时,我会把她照顾得很好,为她遮风挡雨,让她依旧犹如18岁的小公主,无忧无虑。”
“38岁时,我会让自己变得成熟稳重,为她提供最好的生活,给她最大的安全感。”
说到这,杨翼飞重新坐起来,扭头看向马叮当的侧脸,笑问道:“你相不相信我可以做到?”
马叮当只感觉自己的心跳比任何一次都要来得剧烈,甚至超过了刚刚切磋完时的状态。
没有女人能在听到这些话时,会无动于衷,也没有女人在面对这样一个男人时,能毫不动心。
马叮当用了很大的努力,才没有让自己露出异样,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她的声音变得极尽温柔,“我相不相信又有什么关系?谁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杨翼飞道:“其实要想知道结果,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马叮当下意识的问道:“什么办法?”
杨翼飞展颜一笑,道:“很简单,做我的女人,亲身去验证这一切。”
马叮当浑身轻轻一颤,微微垂下了头,一向大大方方的她,脸上也飞起了红霞。
从初中到高中,追过她,以各种花样向她表白的男孩不知凡几,但从来没有一个让她如此心动过。
这一刻她犹如一个人喝光了一整瓶61年白马,有一种醉了的感觉。
杨翼飞趁热打铁,探手进衣兜,取出了一个精致的首饰盒,打开之后露出一枚天蓝色戒指。
这枚戒指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上面也没有钻石之类的饰物,就是一个指环。
但在戒面上却有着繁复而玄奥的花纹,有宛若水波一样的光滑在戒面氤氲流动。
杨翼飞将装着戒指的盒子举到马叮当面前,柔声道:“给我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马叮当怔怔的看着盒子中那枚戒指,她能感应到戒指上流转的灵气波动。
很显然,这枚戒指并非凡俗间那些普通饰品,而是一件法器,其价值无可估量,比什么几克拉的钻戒要珍贵多了。
但是马叮当并未点头,更没有伸手去接,她垂首道:“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杨翼飞没有放下手,平静的问道:“你说的是不能,而非不。”
马叮当扭头看向他,同样平静的道:“有什么区别吗?”
杨翼飞点头道:“有,不能,是有原因的,而不,却没有原因,也不需要理由,那么,是什么原因?”
马叮当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道:“你知道将臣吗?”
杨翼飞道:“知道,天地间第一只僵尸,僵尸之王。”
马叮当叹道:“马家祖训,马家后人的使命,就是消灭僵尸王将臣,而马家女人不能为男人留一滴眼泪,否则就会法力尽失。”
“这似乎是一个怪圈,马家女人一旦恋爱,就必然会为男人流泪,不管是开心还是难过。”
“可是一旦流泪,没了法力,就无法完成马家的使命,压力又会压在下一代传人身上。”
“每一代马家传人,都希望使命能在自己手中完成,我不能这么自私。”
杨翼飞听完马叮当的话,默默摘下盒子里的戒指,收起盒子,随后捏住了马叮当的左手中指,将戒指套了进去。
马叮当愣愣的看着他,也没缩回手指,杨翼飞看着套进马叮当中指的戒指,口中道:“我向你保证,压力绝不会落到马家下一代传人的肩上,马家的使命,将在你这一代终结。”
他只说保证马家使命将在马叮当这一代终结,却没说一定帮她杀了将臣,因为杨翼飞认为,将臣并不该死。
杀死如今的将臣,跟杀死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也没什么区别。
将臣固然是僵尸之祖,但他将人咬成僵尸,出发点其实是为了救人,从来不是为了杀人,更不是为了食物,因为盘古族人是不用吸血的。
将臣其实很单纯,单纯得就像一张白纸,他不懂是非对错,一切行为只遵行本能,而他的本性却是善良的。
他以为自己咬人是在救人,因为他感应到了濒死之人的求生意志,他们不想死,所以他想救他们。
可他不清楚,凡人根本承受不了他的血脉,他的血脉的确可以救人,甚至让人长生不老,但后遗症就是需要以血为生。
将臣算是好心办了坏事,这些是从事情本身的角度来看待的。
从大局上来说,将臣是盘古族人,而盘古族人致力于消灭命运,使人类可以免受命运摆布,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人类自己手中,让人类的未来由他们自己去创造。
所以对全人类来说,盘古族人才是自己一边的,马家的命运血脉,反而是人类的敌人。
当然,杨翼飞不会去理会这中间的纠葛,虽然马家拥有的是命运血脉,但她们本身也只是一群被命运摆布得棋子。
所以他喜欢马叮当就去追了,哪管什么血脉不血脉的,但将臣的确不该死。
他会用其他方法化解马家与将臣纠缠了几千年的恩怨,解除马家持续了两千多年的诅咒。
其实就算无法解除也没关系,马家道法很强吗?嫁给他成为杨家媳妇,然后修炼杨家道法难道不香吗?
就算失去了一身马家道法修为,一针完美t病毒下去,要不了几年就是大魔法师一枚,所以马叮当所顾忌的,其实根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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