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相聚的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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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此战定然波及甚广,必须得去驱逐这些无关群众。李小兄弟有此顾虑,真是此镇大大的福气。”
忽然,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李忘尘、李莫愁的对话。
这个声音不缓不慢,语气雍容,音调平缓,内蕴一股令人亲近的味道。李莫愁本来对有人打断自己和李忘尘的话相当不满,柳眉一竖正要发作,但听到了一半时,眉毛居然也慢慢舒缓了下来,乖乖坐在了一旁。
李忘尘的反应比她激烈得多,一下子长身而起,双目闪闪发光,“香帅,你竟然也来了!”
没错,从门外走来的蓝衫公子,正是华山一役所结识的盗帅楚留香!
他居然也来到了丁家集。
“我听闻宁女侠传出来的消息,江枫被公认为天下第一等风流人物,若死在移花宫主的手中,那就太可惜了。”
楚留香微笑着坐在了李忘尘身前,先对李莫愁点点头,“这位姑娘是……”
“我姑姑。”李忘尘笑道,“她刚被男人甩了,脾气火爆得很,香帅可莫要招惹。”
“什么被男人甩了!”李莫愁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哼声,冷笑起来,“我只是一时被人迷惑,哪里喜欢那混账了——但侄子有句话说对了,我确实脾气火爆,楚香帅,你可别拿你平时对付女人那套对付我!”
说话间已奋力按住了一旁的长剑,这是被李忘尘吃下之后又买来的,以一种猎物看待猎人的警惕目光敌视楚留香。
她纵是大宋人,但风流韵事处传颂向来是不分国界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楚留香的风流、燕南天的神剑、移花宫的神圣、朱无视的深不可测,是大明江湖给予外界的几张名片,为大明之外的两国江湖中人尽皆知。
若在平日,以楚留香的容貌气质,确实容易令任何女人生出好感。可李莫愁正值失恋创伤时期,男人越是优秀,反而越容易激起她的敌意。
“我对付女人那套……”楚留香怔了一怔,才苦笑着摸摸鼻子,“原来这就是楚某在江湖上的名声吗?”
李莫愁大声道,“就是这样,侄子,你可别学了这样的人!”
又看了楚留香两眼,再回头扫了扫李忘尘一身上下,把脑袋凑到小侄子耳边悄声道,“学一点举手投足的仪态以及那讨人厌的微笑还是可以的,噢,还有穿着打扮……你看看他……”
就算心中再有隔阂,李莫愁还是不得不承认楚留香的外形气质俱佳,确实已远超过在她心中地位直线下降的陆展元百倍。
但对方处于“敌人”的范畴,幸好李忘尘是“友军”,李莫愁忍不住幻想有楚留香外形的李忘尘。她自觉这招叫“师夷长技以制夷”,乃是自己博大胸襟的体现。
她以为楚留香听不见自己的悄悄话,全然瞧不见李忘尘憋住笑意挤眉弄眼的揶揄神情,也未瞧见楚留香如同被围观的动物般的无奈。
在一番确确实实只有姑姑能做到的教育之后,李忘尘敷衍过了李莫愁,笑道,“没想到上次一别,还有机会和香帅并肩作战。”
楚留香道,“现下江湖,虽被木道人叛逃武当弄得风起云涌,聚焦一切目光,但真正江湖上的好汉英雄,还是记得眼下重要的事情:燕南天大侠的神剑惩奸除恶多年,对江湖为好殊多,我们万万不能令他的义弟蒙难。”
他说话到这里时,双眸忽地一亮,语气骤然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大改此前隽永飘逸的气质,彰显出一种铁骨铮铮、血勇澎湃的力量感来。
虽名为留香,手持折扇,但此时的楚留香却给人一种感觉:仿佛他既留得下馥郁芬芳的香气,也能为人泼洒灼热的鲜血;仿佛他既能手持折扇,也能握住兄弟的双肩,怀抱朋友的意气。
李忘尘几乎想要为他叫好。
"Not bad."
但响起来的却并非李忘尘的声音,而是同样从门外传来的,这声音并不热烈,反而很冷清,可就是这样的冷清,却给人一种“烫”的感觉。
那是一种寒到了极致,要燃烧起来的“冷”!
三人再次转过头去,一个浑身上下一尘不染的白衣人漫步而来,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此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腰旁的剑却是黑的,漆黑,狭长,古老,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李忘尘双目发光,屏住呼吸。
李忘尘分明是第一次见到这白衣人,但却已清楚了他是谁。
这样一个人不仅是大明独有的,甚至是天下都再找不到第二个了。
即使有人能够和他有相同的志趣、相仿的天赋、相似的孤高,但那个人终究是不会来到丁家集,更不会为了素未谋面的江枫而战。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
连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李莫愁,一时竟也不敢在这位白衣人面前无礼,下意识抓住了桌子上的长剑,在李忘尘身旁躲了一躲,藏了一藏。
她竟生出了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手中的剑极为肮脏、卑微、低下,根本拿不出手,更不能够给这白衣人看了去。
偏偏白衣人还真看了她手中长剑一眼。
只是一眼而已。
一向骄傲自得的女冠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如果说楚留香有令任何人,哪怕是他的敌人都心生好感的能力,那么白衣人就拥有一种所有持剑者敬畏的神圣感,只因这是一个为剑而生、而痴、而迷的人。
要在这样一个人面前亮出自己的剑,无疑是需要勇气的。
楚留香浑身一震,情不自禁站了起来,“西门庄主!”
果然是西门吹雪!
李忘尘双眉舒缓,长长呼出一口气,也连带着李莫愁一同站了起来。李莫愁这时已满脸畏惧想要离开,只是被李忘尘强行拖曳。
西门吹雪无视了楚留香,来到了李忘尘和李莫愁的面前,着重看着李忘尘。
西门吹雪道,“我听过你。”
李忘尘笑道,“这实在是在下的荣幸。”
西门吹雪道,“任我行不是个好对付的敌手,但你也不该用剑偷袭。”
哎呀,这事儿犯着人霉头了……
李忘尘一下子想到了面前这人的性格,脸色僵了一僵,随后自然道,“好吧,我承认我是做了这种事情,但我当时也没办法,西门庄主若要与我做过一场,我绝不逃避。只是期望庄主以大事为重,等待邀月怜星之难过去后再谈可好?”
若论痴迷于剑,薛笑人给西门吹雪提鞋都不配——这毕竟是个能将告白说成“我是柄剑,你是我的剑鞘”的人。
西门吹雪甚至都不允许任何人以剑偷袭敌人。
这当然略显霸道和多管闲事了一些,但这毕竟是江湖,武功够高就是可以任意制定一套规则,让其他人来遵守,好人诛灭恶人,恶人损人利己,爱剑者尊剑重剑,都是一般无二,自然也没有什么问题。
李忘尘才没有闲工夫谴责别人呢。
若西门吹雪有教育自己的想法,他的应对便非常简单:那就打啊!
西门吹雪却忽然道,“你以为我是个怪人?喜欢管别人?”
李忘尘愣了一愣,“嗯……”不是吗?
西门吹雪道,“你为何偷袭?”
李忘尘道,“江湖险恶,危机四伏,不偷袭怎有生路?”
西门吹雪道,“但我却认为江湖本来是不险恶的,只因卑鄙、偷袭、谋算的本事太多,人的心思太杂,才将江湖变得险恶。”
他深深看了李忘尘一眼,“这个世界不应该干净一些吗?”
李忘尘不知为何,竟从这番话里听出了一番无奈和绝望。
那无奈和绝望像隐藏在冰块里的火焰一样难以察觉,刺客却清晰无比地从言语中传达过来,李忘尘能从其中感受到这样一件事情:西门吹雪,这位未来的剑神,心中却藏着一种无法形容的悲怆。
这个世界太脏,而他太干净。
李忘尘忽然道,“原来我错了。”
西门吹雪问,“你错在哪里?”
李忘尘道,“我本以为你是个天上的人,根本对人间毫无怜悯。但我现在才深深明白,你反而是太怜悯人才远离了人,所以你也根本不会因为我以剑偷袭而对我动手,对不对?”
他忽然提高了声音,“而你真正的意思是:任我行,你为什么要那么厉害,你为什么非要逼他偷袭,你为什么要以强凌弱,你为什么要玷污别人的纯洁——”
李忘尘莞尔一笑,直视西门吹雪,忽然发现面前这个人褪去了某种光环,成了一个近在咫尺,真真正正的活生生的人,“我现在才明白,原来你只是为我感到不值得!多谢你了,西门庄主!”
这一番话,固然令李莫愁迷迷糊糊,颇为不懂,旁边的楚留香却细细思索起来,有种恍然大悟感。
其实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虽然相似,但有绝对的不同。
其中一点是,西门吹雪常年来都会追杀恶人。
虽然这番行事颇为奇怪,乃是沐浴更衣、斋戒三日,为了给不相干的人复仇,奔走千里去杀另一个不相干的人。
这按说是正道行事的法则,但他又有极为霸道的规矩,宣称什么用剑偷袭不好,不准任何人以剑偷袭,若有人偷袭,便都要问过他的剑。
但江湖厮杀,哪里有不偷袭的?这样的规矩,不嫌多管闲事吗?
这就不免让他的风评略显古怪几分,从“冷若冰霜专杀恶人”的高人气男神,变成了“冷若冰霜专杀恶人但是怪癖很多行事魔怔”的剑疯子。
相比之下,叶孤城独居海外,从未做过什么好事,居然也被视作正道人士,而西门吹雪却成了亦正亦邪的怪客。
毕竟偶像这种东西,是要神龙见首不见尾,有点距离感,才更有几分味道的。
此前楚留香也这样看待两人,因而对西门吹雪敬而远之,但现在他却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这么多年来,西门吹雪说是不准人用剑偷袭,但纵有真正杀死用剑偷袭者的事例,也是对方真正做了恶的情况。
那种常人为求自保或保护他人所用的偷袭,他只不过是警告而已。
难不成,他真如李忘尘所说的花一般,只不过是在对着那一个一个被迫偷袭的人发牢骚而已?就好像一个不得志的诗人喝了大醉发酒疯一般,这就是西门吹雪的“酒疯”。
难不成,他只不过是为了那一个又一个被逼得偷袭的好人而感到不值,用自己的某种方式在“支持”别人而已?
难不成,他只不过是单纯不会说话罢了?
西门吹雪沉默了一阵,“我一向诚于人。”
李忘尘却道,“叶城主却认为诚于剑便已足够。”
他长叹一声,“在他眼中,世人都没有一柄剑来得尊贵。而在你的眼中,一柄宝剑虽尊贵万分,但还是不如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有价值——你就算杀死恶人,也会熏香沐浴、斋戒三日,是因为你觉得恶人的性命也非常珍贵,是一件神圣无比的事情。”
李忘尘夸了他大半通,西门吹雪却只皱了皱眉,关注其中一个点,“你不要妄议叶城主。”
李忘尘苦笑道,“看来我纵然深知你心,还是掺和不到你与叶城主的事情里面。算了算了,不谈这事儿了,我知道西门庄主前来是为了帮我们。”
西门吹雪道,“陆小凤伤势未愈就想来,我把他腿打断了,他来不了,我就代他来。”
这话让李忘尘和楚留香对视一眼,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西门吹雪忽然道,“让我看看你的剑。”
旁边李莫愁搭在肩膀上的五指忽然用力了一些,李忘尘也升起了和李莫愁极为相似的感受,那种独属于用剑者的自惭形秽感,但他的反应绝对不同。
不止没有隐藏斩铁草的意思,反而一抬手,将其亮了出来,握住剑柄横举而起。
李忘尘昂首挺胸,举剑请观,像是一个自豪而自傲,自信而自满的人在炫耀自己的珍宝。
西门吹雪目光一动,接过此剑,细细审视一番,过了一会儿还给了李忘尘,淡淡道,“好剑,也是一柄破剑。”
斩铁草似乎有些不满,但刚刚跳跃了一下,似乎才发现是西门吹雪说的,又立刻在李忘尘掌中装死不动了。
西门吹雪又看了看李忘尘,道,“你很不错。”
他说完这番话后,已静静坐在了一旁。
这时候,门外又传来了一阵声音,“嘿,老臭虫,你来得这样快?”
楚留香一听这个声音,脸上先是一番碰到好久没有见到的朋友般喜色,随后却又露出惊骇神色,大叫道,“胡疯子?你来干嘛,你这不是胡闹送死吗!?”
那门外的声音大笑起来,“哈哈哈,就只准你这老臭虫送死,不准我来送死吗?须得让你知晓,送死的还有铁公鸡、花家七童,护龙山庄更展现雄厚实力,除去铁胆神侯因要事未至,在派来三位密探之余,更加派来了三百精锐骑兵。”
楚留香愣了一愣,“这样多人?”
“这便算是多了吗?还不止呢,十大恶人中的轩辕三光和狂狮铁战也到来了,嵩山派的左冷禅掌门、嵩阳铁剑郭嵩阳和华山派的令狐少侠摒弃前嫌,连同五岳掌门,一起在前来的路上,还有铁戟温侯吕奉先、东海玉箫道人、帅一帆老前辈等等到来,武当派虽蒙受大难,值此时候也有数位长老亲自下山赶来,峨眉派也有来人,当然更少不了丐帮……就已知的便大约有五六十位江湖上的知名人物,起码有十分之一个江湖的豪杰英雄,都受过燕神剑的好处,或是仰慕燕神剑的神威,全往这里到来!”
伴随着话语,一个大眼睛大胡子,看上去很粗犷但又可爱的汉子从门外嗖一声一跃而进,已坐在了李忘尘面前的桌子上。
他看上去斤两不小,但施展起轻功来,却轻若鸿毛。
正是与楚留香相交多年的好友“花蝴蝶”胡铁花,他的轻功“蝴蝶穿花”,在江湖上也颇有名头。
胡铁花落下的时候,用那双大眼睛朝着李忘尘轻灵地眨了一眨,然后偷偷塞给李忘尘一样东西。
李忘尘定睛一看,心头一震。
那是一柄飞刀。
忽然,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李忘尘、李莫愁的对话。
这个声音不缓不慢,语气雍容,音调平缓,内蕴一股令人亲近的味道。李莫愁本来对有人打断自己和李忘尘的话相当不满,柳眉一竖正要发作,但听到了一半时,眉毛居然也慢慢舒缓了下来,乖乖坐在了一旁。
李忘尘的反应比她激烈得多,一下子长身而起,双目闪闪发光,“香帅,你竟然也来了!”
没错,从门外走来的蓝衫公子,正是华山一役所结识的盗帅楚留香!
他居然也来到了丁家集。
“我听闻宁女侠传出来的消息,江枫被公认为天下第一等风流人物,若死在移花宫主的手中,那就太可惜了。”
楚留香微笑着坐在了李忘尘身前,先对李莫愁点点头,“这位姑娘是……”
“我姑姑。”李忘尘笑道,“她刚被男人甩了,脾气火爆得很,香帅可莫要招惹。”
“什么被男人甩了!”李莫愁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哼声,冷笑起来,“我只是一时被人迷惑,哪里喜欢那混账了——但侄子有句话说对了,我确实脾气火爆,楚香帅,你可别拿你平时对付女人那套对付我!”
说话间已奋力按住了一旁的长剑,这是被李忘尘吃下之后又买来的,以一种猎物看待猎人的警惕目光敌视楚留香。
她纵是大宋人,但风流韵事处传颂向来是不分国界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楚留香的风流、燕南天的神剑、移花宫的神圣、朱无视的深不可测,是大明江湖给予外界的几张名片,为大明之外的两国江湖中人尽皆知。
若在平日,以楚留香的容貌气质,确实容易令任何女人生出好感。可李莫愁正值失恋创伤时期,男人越是优秀,反而越容易激起她的敌意。
“我对付女人那套……”楚留香怔了一怔,才苦笑着摸摸鼻子,“原来这就是楚某在江湖上的名声吗?”
李莫愁大声道,“就是这样,侄子,你可别学了这样的人!”
又看了楚留香两眼,再回头扫了扫李忘尘一身上下,把脑袋凑到小侄子耳边悄声道,“学一点举手投足的仪态以及那讨人厌的微笑还是可以的,噢,还有穿着打扮……你看看他……”
就算心中再有隔阂,李莫愁还是不得不承认楚留香的外形气质俱佳,确实已远超过在她心中地位直线下降的陆展元百倍。
但对方处于“敌人”的范畴,幸好李忘尘是“友军”,李莫愁忍不住幻想有楚留香外形的李忘尘。她自觉这招叫“师夷长技以制夷”,乃是自己博大胸襟的体现。
她以为楚留香听不见自己的悄悄话,全然瞧不见李忘尘憋住笑意挤眉弄眼的揶揄神情,也未瞧见楚留香如同被围观的动物般的无奈。
在一番确确实实只有姑姑能做到的教育之后,李忘尘敷衍过了李莫愁,笑道,“没想到上次一别,还有机会和香帅并肩作战。”
楚留香道,“现下江湖,虽被木道人叛逃武当弄得风起云涌,聚焦一切目光,但真正江湖上的好汉英雄,还是记得眼下重要的事情:燕南天大侠的神剑惩奸除恶多年,对江湖为好殊多,我们万万不能令他的义弟蒙难。”
他说话到这里时,双眸忽地一亮,语气骤然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大改此前隽永飘逸的气质,彰显出一种铁骨铮铮、血勇澎湃的力量感来。
虽名为留香,手持折扇,但此时的楚留香却给人一种感觉:仿佛他既留得下馥郁芬芳的香气,也能为人泼洒灼热的鲜血;仿佛他既能手持折扇,也能握住兄弟的双肩,怀抱朋友的意气。
李忘尘几乎想要为他叫好。
"Not bad."
但响起来的却并非李忘尘的声音,而是同样从门外传来的,这声音并不热烈,反而很冷清,可就是这样的冷清,却给人一种“烫”的感觉。
那是一种寒到了极致,要燃烧起来的“冷”!
三人再次转过头去,一个浑身上下一尘不染的白衣人漫步而来,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此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腰旁的剑却是黑的,漆黑,狭长,古老,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李忘尘双目发光,屏住呼吸。
李忘尘分明是第一次见到这白衣人,但却已清楚了他是谁。
这样一个人不仅是大明独有的,甚至是天下都再找不到第二个了。
即使有人能够和他有相同的志趣、相仿的天赋、相似的孤高,但那个人终究是不会来到丁家集,更不会为了素未谋面的江枫而战。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
连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李莫愁,一时竟也不敢在这位白衣人面前无礼,下意识抓住了桌子上的长剑,在李忘尘身旁躲了一躲,藏了一藏。
她竟生出了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手中的剑极为肮脏、卑微、低下,根本拿不出手,更不能够给这白衣人看了去。
偏偏白衣人还真看了她手中长剑一眼。
只是一眼而已。
一向骄傲自得的女冠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如果说楚留香有令任何人,哪怕是他的敌人都心生好感的能力,那么白衣人就拥有一种所有持剑者敬畏的神圣感,只因这是一个为剑而生、而痴、而迷的人。
要在这样一个人面前亮出自己的剑,无疑是需要勇气的。
楚留香浑身一震,情不自禁站了起来,“西门庄主!”
果然是西门吹雪!
李忘尘双眉舒缓,长长呼出一口气,也连带着李莫愁一同站了起来。李莫愁这时已满脸畏惧想要离开,只是被李忘尘强行拖曳。
西门吹雪无视了楚留香,来到了李忘尘和李莫愁的面前,着重看着李忘尘。
西门吹雪道,“我听过你。”
李忘尘笑道,“这实在是在下的荣幸。”
西门吹雪道,“任我行不是个好对付的敌手,但你也不该用剑偷袭。”
哎呀,这事儿犯着人霉头了……
李忘尘一下子想到了面前这人的性格,脸色僵了一僵,随后自然道,“好吧,我承认我是做了这种事情,但我当时也没办法,西门庄主若要与我做过一场,我绝不逃避。只是期望庄主以大事为重,等待邀月怜星之难过去后再谈可好?”
若论痴迷于剑,薛笑人给西门吹雪提鞋都不配——这毕竟是个能将告白说成“我是柄剑,你是我的剑鞘”的人。
西门吹雪甚至都不允许任何人以剑偷袭敌人。
这当然略显霸道和多管闲事了一些,但这毕竟是江湖,武功够高就是可以任意制定一套规则,让其他人来遵守,好人诛灭恶人,恶人损人利己,爱剑者尊剑重剑,都是一般无二,自然也没有什么问题。
李忘尘才没有闲工夫谴责别人呢。
若西门吹雪有教育自己的想法,他的应对便非常简单:那就打啊!
西门吹雪却忽然道,“你以为我是个怪人?喜欢管别人?”
李忘尘愣了一愣,“嗯……”不是吗?
西门吹雪道,“你为何偷袭?”
李忘尘道,“江湖险恶,危机四伏,不偷袭怎有生路?”
西门吹雪道,“但我却认为江湖本来是不险恶的,只因卑鄙、偷袭、谋算的本事太多,人的心思太杂,才将江湖变得险恶。”
他深深看了李忘尘一眼,“这个世界不应该干净一些吗?”
李忘尘不知为何,竟从这番话里听出了一番无奈和绝望。
那无奈和绝望像隐藏在冰块里的火焰一样难以察觉,刺客却清晰无比地从言语中传达过来,李忘尘能从其中感受到这样一件事情:西门吹雪,这位未来的剑神,心中却藏着一种无法形容的悲怆。
这个世界太脏,而他太干净。
李忘尘忽然道,“原来我错了。”
西门吹雪问,“你错在哪里?”
李忘尘道,“我本以为你是个天上的人,根本对人间毫无怜悯。但我现在才深深明白,你反而是太怜悯人才远离了人,所以你也根本不会因为我以剑偷袭而对我动手,对不对?”
他忽然提高了声音,“而你真正的意思是:任我行,你为什么要那么厉害,你为什么非要逼他偷袭,你为什么要以强凌弱,你为什么要玷污别人的纯洁——”
李忘尘莞尔一笑,直视西门吹雪,忽然发现面前这个人褪去了某种光环,成了一个近在咫尺,真真正正的活生生的人,“我现在才明白,原来你只是为我感到不值得!多谢你了,西门庄主!”
这一番话,固然令李莫愁迷迷糊糊,颇为不懂,旁边的楚留香却细细思索起来,有种恍然大悟感。
其实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虽然相似,但有绝对的不同。
其中一点是,西门吹雪常年来都会追杀恶人。
虽然这番行事颇为奇怪,乃是沐浴更衣、斋戒三日,为了给不相干的人复仇,奔走千里去杀另一个不相干的人。
这按说是正道行事的法则,但他又有极为霸道的规矩,宣称什么用剑偷袭不好,不准任何人以剑偷袭,若有人偷袭,便都要问过他的剑。
但江湖厮杀,哪里有不偷袭的?这样的规矩,不嫌多管闲事吗?
这就不免让他的风评略显古怪几分,从“冷若冰霜专杀恶人”的高人气男神,变成了“冷若冰霜专杀恶人但是怪癖很多行事魔怔”的剑疯子。
相比之下,叶孤城独居海外,从未做过什么好事,居然也被视作正道人士,而西门吹雪却成了亦正亦邪的怪客。
毕竟偶像这种东西,是要神龙见首不见尾,有点距离感,才更有几分味道的。
此前楚留香也这样看待两人,因而对西门吹雪敬而远之,但现在他却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这么多年来,西门吹雪说是不准人用剑偷袭,但纵有真正杀死用剑偷袭者的事例,也是对方真正做了恶的情况。
那种常人为求自保或保护他人所用的偷袭,他只不过是警告而已。
难不成,他真如李忘尘所说的花一般,只不过是在对着那一个一个被迫偷袭的人发牢骚而已?就好像一个不得志的诗人喝了大醉发酒疯一般,这就是西门吹雪的“酒疯”。
难不成,他只不过是为了那一个又一个被逼得偷袭的好人而感到不值,用自己的某种方式在“支持”别人而已?
难不成,他只不过是单纯不会说话罢了?
西门吹雪沉默了一阵,“我一向诚于人。”
李忘尘却道,“叶城主却认为诚于剑便已足够。”
他长叹一声,“在他眼中,世人都没有一柄剑来得尊贵。而在你的眼中,一柄宝剑虽尊贵万分,但还是不如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有价值——你就算杀死恶人,也会熏香沐浴、斋戒三日,是因为你觉得恶人的性命也非常珍贵,是一件神圣无比的事情。”
李忘尘夸了他大半通,西门吹雪却只皱了皱眉,关注其中一个点,“你不要妄议叶城主。”
李忘尘苦笑道,“看来我纵然深知你心,还是掺和不到你与叶城主的事情里面。算了算了,不谈这事儿了,我知道西门庄主前来是为了帮我们。”
西门吹雪道,“陆小凤伤势未愈就想来,我把他腿打断了,他来不了,我就代他来。”
这话让李忘尘和楚留香对视一眼,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西门吹雪忽然道,“让我看看你的剑。”
旁边李莫愁搭在肩膀上的五指忽然用力了一些,李忘尘也升起了和李莫愁极为相似的感受,那种独属于用剑者的自惭形秽感,但他的反应绝对不同。
不止没有隐藏斩铁草的意思,反而一抬手,将其亮了出来,握住剑柄横举而起。
李忘尘昂首挺胸,举剑请观,像是一个自豪而自傲,自信而自满的人在炫耀自己的珍宝。
西门吹雪目光一动,接过此剑,细细审视一番,过了一会儿还给了李忘尘,淡淡道,“好剑,也是一柄破剑。”
斩铁草似乎有些不满,但刚刚跳跃了一下,似乎才发现是西门吹雪说的,又立刻在李忘尘掌中装死不动了。
西门吹雪又看了看李忘尘,道,“你很不错。”
他说完这番话后,已静静坐在了一旁。
这时候,门外又传来了一阵声音,“嘿,老臭虫,你来得这样快?”
楚留香一听这个声音,脸上先是一番碰到好久没有见到的朋友般喜色,随后却又露出惊骇神色,大叫道,“胡疯子?你来干嘛,你这不是胡闹送死吗!?”
那门外的声音大笑起来,“哈哈哈,就只准你这老臭虫送死,不准我来送死吗?须得让你知晓,送死的还有铁公鸡、花家七童,护龙山庄更展现雄厚实力,除去铁胆神侯因要事未至,在派来三位密探之余,更加派来了三百精锐骑兵。”
楚留香愣了一愣,“这样多人?”
“这便算是多了吗?还不止呢,十大恶人中的轩辕三光和狂狮铁战也到来了,嵩山派的左冷禅掌门、嵩阳铁剑郭嵩阳和华山派的令狐少侠摒弃前嫌,连同五岳掌门,一起在前来的路上,还有铁戟温侯吕奉先、东海玉箫道人、帅一帆老前辈等等到来,武当派虽蒙受大难,值此时候也有数位长老亲自下山赶来,峨眉派也有来人,当然更少不了丐帮……就已知的便大约有五六十位江湖上的知名人物,起码有十分之一个江湖的豪杰英雄,都受过燕神剑的好处,或是仰慕燕神剑的神威,全往这里到来!”
伴随着话语,一个大眼睛大胡子,看上去很粗犷但又可爱的汉子从门外嗖一声一跃而进,已坐在了李忘尘面前的桌子上。
他看上去斤两不小,但施展起轻功来,却轻若鸿毛。
正是与楚留香相交多年的好友“花蝴蝶”胡铁花,他的轻功“蝴蝶穿花”,在江湖上也颇有名头。
胡铁花落下的时候,用那双大眼睛朝着李忘尘轻灵地眨了一眨,然后偷偷塞给李忘尘一样东西。
李忘尘定睛一看,心头一震。
那是一柄飞刀。